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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同居:虚拟的快乐能走多远
2007-1-19 17:39:00

         一个e时代的新名词——“网络同居”在当代年轻人的生活中悄悄流行。两个甚至多个从未谋面的网友,在网上相处、恋爱、同居甚至结婚、生子——

“网络同居”火热进行时

1月7日20时,郝艳像往常一样准时坐在电脑前,熟练地登录一家名为“百合爱情社区”的网站,开始和她的网上“老公”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。今年24岁的郝艳在生活中还没交男朋友,但在网上她却有自己的“老公”、“新房”、“孩子”、“宠物狗”等,就像一个真正的家。

郝艳说,“网络同居”在年轻人中十分盛行,参与者有大学生、白领人士,甚至中学生。在她的提示下,记者打开百度输入“网络同居”,立即弹出32万条相关信息。记者点击其中一家名为“爱情公寓”的网站后发现,截至1月9日14时许,该网站已有298万注册用户,3.6万多间“爱情小屋”,日均新增“居民”5000多人,以20至25岁的白领女性居多,最小的只有16岁,其中不乏已婚人士。

据了解,“网络同居”最初源于台湾一家网站推出的“同居理想国”游戏,传入内地后愈演愈烈,目前国内提供“同居”的网站已有几十家,每家注册人数少则几千,多则上百万。不少网民就在这种新鲜的娱乐模式中结交朋友,互诉衷肠。

“网络同居”者抱多种心态

吸引了年轻人“同居”的网站,营造着逼真的生活氛围:注册成为会员后,可以拥有“套房”和“花园”,可尽情选购“家具”、“宠物狗”;两情相悦的双方只需发送消息给网站管理人员,注明自己和“对象”的昵称,就能“结婚成家”;网站设有“求婚处”、“结婚登记处”、“影楼”、“婚宴”等服务项目,在申请结婚时,双方先了解“婚姻法”,再进行“婚姻登记”,最后完成“一生的承诺”;网站甚至还无微不至地设有“离婚登记处”,如果婚后“感情破裂”或一方想摆脱“婚姻”的束缚,重归自由生活,就可以“离婚”。

当然,提供同居体验的网络游戏并不是“免费的午餐”。每个网站都有自定的虚拟货币,会员要用人民币购得虚拟货币后,才能购买网站的虚拟商品。尽管“网络同居”耗时费财,但网民们还是乐此不疲。

“虚拟的网络空间里没有社会道德约束,可以自由组合同居密友,也可以随时更换结婚对象。”一个有半年“同居”经验的大一男生说:“在这里,我能设计自己的理想生活,寻找一段完美的爱情。”

“我把这里当成情感归属,即使它是虚幻的。”郝艳说,自己在生活中交际面不广,一直没有谈过真正的恋爱,她把“网络同居”中的“老公”当成了真男友,和他聊宠物、谈人生。虽然每天都要花0.5元人民币喂养“宠物狗”,但她还是觉得很幸福,至少能品味恋爱的快乐。

无论何种心态,与现实生活中的同居相比,多数网友认为“网络同居”最大的特点就是以聊天为载体,全虚拟化,不知道对方是谁,不知道对方已婚还是未婚。这种虚拟的空间,反映着他们的真实精神状态,也充实着他们的现实生活。

不应过度沉迷于“网络同居”

当“网络同居”日渐流行时,网络论坛上关于“网络同居,是否属精神出轨”也展开了热切的讨论。

猫扑网对数千名网友做了抽样调查:有53.4%的人认为“网络同居”是治疗空虚和寂寞的良方;有19.5%的人认为应加以正确引导;有17.7%的人认为难以接受“网络同居”,若爱人这样做会选择分手;还有9.4%的人认为这属于精神出轨,比身体背叛更可怕。

有人认为,“网络同居”就像是“绿色毒品”,沉迷其中可能忽视生活中的人际交往,不利于更好地融入社会。

省社科院有关社会学专家指出,“网络同居”流行的根本原因是现代年轻人社会压力太大,他们憧憬美好的爱情和生活,当现实生活中得不到满足时,他们就把理想寄托于网络,从而满足自己精神上的需求。

不过这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,尽管“网络同居”能让未婚者结识更多新朋友,但虚拟的感情未必可靠,而且网络上允许自由选择情人,结婚、离婚也十分随意,完备的婚礼项目包含了所有的要素却唯独缺乏责任。因此,无论是青少年还是成年人,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人士,切不可长期沉迷于“网络同居”中,过分依赖网络虚拟文化,否则有百害而无一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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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标签:网络同居 虚拟 快乐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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